就業是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的基本措施。為持續做好脫貧人口、易地搬遷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就業幫扶,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助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近日州人社局聯合州發改委州財政局州農業農村局、州鄉村振興局印發了《關于加強就業幫扶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助力鄉村振興工作的通知》,提出了13條就業幫扶措施,政策執行期限截至時間為2025年12月31日。 (一)繼續強化勞務輸出。一是明確就業創業服務補助。對組織當地脫貧人口、易地搬遷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有組織勞務輸出且穩定就業3個月以上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村委會和勞務經濟人,憑其提供的有組織勞務輸出人員名單和外出務工收入證明材料申請就業創業服務補助,補助標準為省外轉移300元/人、縣外省內轉移200元/人。每名每年享受一次補貼,不得重復申請。二是明確外出務工獎補:對外出務工且穩定就業3個月以上的脫貧人口、易地搬遷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按照省外就業每人不超過1000元,縣外省內就業每人最高不超過5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外出務工交通補助(每年享受1次)。三是明確就業幫扶基地獎補:對吸納脫貧人口、易地搬遷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就業數量多、成效好的就業幫扶基地,穩定就業3個月以上的,按照每吸納1名給予1000元一次性獎補。 (二)大力促進穩定就業。一是明確指導企業與脫貧人口、易地搬遷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依法簽訂并履行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發放勞動報酬,積極改善勞動條件,健全常態化駐企聯絡協調機制。二是明確對符合條件的吸納脫貧人口、易地搬遷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就業的企業,按規定落實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培訓補貼、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等政策。引導支持用人單位優先留用脫貧人口、易地搬遷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三是明確對失業脫貧人口、易地搬遷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優先提供轉崗服務,幫助盡快在當地實現再就業。 (三)深化滇滬勞務協作。加強對接做好有組織輸出工作,設立勞務工作站,脫貧人口、易地搬遷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集中的地區形成本地區就業需求清單,加強跨省轉移的勞務協作,完善用工信息對接平臺,建立完善常態化的跨區域崗位信息共享和發布機制。 ( 四)加快培樹勞務品牌。明確培育、創建、發展一批有特色、有口碑、有規模的勞務品牌,堅持技能化開發、市場化運作、組織化輸出、產業化打造,將有外出務工意愿的脫貧人口、易地搬遷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作為重點輸出對象,制定專門工作計劃,確保輸出規模和輸出質量目標。 (五)發展產業促進就業。大力發展縣域經濟,建設一批衛星城鎮,發展一批當地優勢特色產業項目,鼓勵發展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加強鄉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特別是在重點建設的區域性和跨區域重大基礎設施工程、優先安排脫貧人口、易地搬遷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從事相關工作。提高就業承載力,為脫貧人口就近就業提供更多就業崗位,有效增加當地就業崗位。 (六)發展就業幫扶車間等就業載體。一是明確就業幫扶車間獎補:各縣(市)認定的就業扶貧車間滿足吸納5人(含5人)以上脫貧人口、易地搬遷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就業1個月以上的,每吸納1人按照發給其工資額的15%,給予就業扶貧車間吸納就業獎補。二是明確以工代訓的職業培訓補貼:對企業、就業幫扶車間等各類生產經營主體吸納脫貧人口、易地搬遷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已享受過以工代訓職業培訓補貼政策人員除外)就業并開展以工代訓的,根據吸納人數給予最長不超過6個月的職業培訓補貼。 (七)鼓勵返鄉入鄉創業。一是明確返鄉創業補貼:對首次創辦經營實體且正常經營的,滿足吸納5人(含5人)以上脫貧人口、易地搬遷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就業1個月以上,每吸納1人按照發給其工資額的15%,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二是明確返鄉入鄉創業園、創業孵化基地一次性獎補:加強返鄉創業載體建設,符合條件且通過評審的,可根據入駐實體數量、孵化效果和帶動就業成效,給予州級不超過50萬元,縣級不超過3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 (八)扶持多渠道靈活就業。鼓勵發展“小店經濟”“夜市經濟”,支持脫貧人口、易地搬遷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在縣域城鎮地區從事個體經營,創辦投資小、見效快、易轉型、風險小的小規模經濟實體,支持吸納脫貧人口、易地搬遷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通過非全日制、新就業形態等多種形式靈活就業,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稅費減免、場地支持、社會保險補貼等政策。 (九)用好鄉村公益性崗位。保持鄉村公益性崗位規??傮w穩定,加大各類崗位統籌使用力度,優先安置符合條件的脫貧人口、易地搬遷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特別是其中的弱勞力、半勞力,動態調整安置對象條件。進一步規范鄉村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加強當地公益性崗位統籌管理,保持同一區域內類似崗位間聘任標準、待遇保障水平等基本統一。對鄉村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由各主管安置部門按規定給予崗位補貼,購買意外傷害商業保險,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每次簽訂期限不超過1年。 (十)優化提升就業服務。加強對脫貧人口、易地搬遷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等重點人群就業狀態分類實施動態監測,加強大數據比對分析和部門信息共享,完善基層主動發現預警機制,對就業轉失業的及時提供職業指導、職業介紹等服務,將符合條件的脫貧人口、易地搬遷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納入就業援助對象范圍。推進公共就業服務向鄉村地區延伸,把就業服務功能作為村級綜合服務設施建設工程重要內容,將公共就業服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支持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社會組織提供專業化服務。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支持脫貧人口、易地搬遷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更好就業創業。 (十一)精準實施技能提升。加大脫貧人口、易地搬遷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職業技能培訓力度,對符合條件的人在培訓期間,可按規定給予生活費補貼和交通費補貼,所需資金可從技能提升資金或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支持脫貧人口、易地搬遷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家庭摿膠笊鷶就讀技工院校,按規定享受國家免學費和獎助學金政策。挖掘本地區技能能手,積極打造靠技能就業、靠就業致富的先進典型,激發勞動致富內生動力。 (十二)扎實做好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就業幫扶。聚焦搬遷群眾后續問題,做到就業幫扶車間、技能培訓、就業服務、公益性崗位等政策措施全覆蓋、無死角。完善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區按比例安排就業機制,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以工代賑項目、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項目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崗位用于吸納搬遷群眾就業。將搬遷群眾全部納入當地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在集中安置點設立公共就業創業服務站、服務點或專門窗口,配備專門人員全力做好搬遷群眾的就業創業服務工作,努力促進搬遷“進城入鎮”群眾充分就業,努力促進有勞動力的搬遷脫貧戶至少一人實現就業。 (十三)強化工作保障。將促進就業作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重要內容,列入鄉村振興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完善州負總責、縣(市)抓具體、鄉、村抓落實的工作機制,明確部門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加強就業幫扶支持力度。充分利用全媒體平臺,大力宣傳促進脫貧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就業創業的優惠政策和服務舉措,提高政策知曉度。挖掘就業致富典型案例,講好就業故事,使勞動脫貧的理念深入人心,營造全社會關心關愛脫貧人口、易地搬遷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就業創業的良好氛圍。 迪慶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